事项详情 | |||
承办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基本编码 | 372017001009 | 实施编码 | 12370300F4909163553372017001009 |
实施主体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版本 | 39.0 |
事项状态 | 4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0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办理结果名称 | ||
送达方式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3 |
服务对象 | 2,3,5,4,6,9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2 |
通办范围 | 2 | 办理形式 | 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0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网办深度 | 1^5^4^6^2^3 | ||
本事项支持 | 1^5^4^6^2^3 |
暂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无禁止性要求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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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受理 | 受理 | 原单位已为职工封存账户。 | 0个工作日 | 告知是否受理 |
2 | 2.审核 | 审核 | 原单位已为职工封存账户。 | 0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 | |
设定法规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1 | |
设定法规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11999年4月国务院令第262号,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
条款内容 | 第十四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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