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拟废止《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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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对现行法规评估清理的基础上,拟按立法程序废止《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淄博市农技推广若干规定》《淄博市统计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2年3月28日。
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司法局立法科 联系电话:6218869 电子邮箱:zbssfjlfk@163.com 邮 编:255033
附件:《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淄博市农技推广若干规定》《淄博市统计条例》
淄博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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